必应通用网址被抢注,通用网址成为互联网资产
一方是国际IT巨擘,一方是不太知名的国内企业,双方到底谁才是“必应”和“Bing”的品牌持有者?对此,法律专家表示,中国目前存在众多“品牌重复”的现象,比如“长城”一词,就有长城电脑、长城汽车、长城润滑油等,这些名字,只要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注册备案并申请通过,即是上述商标的合法持有者。因此,若单从商标体系讲,很难判断孰是孰非。
而在互联网络领域,作为企业专属互联网品牌和专属通用的展示推广工具,通用网址和域名一样遵循“先注先得”的国际惯例,且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,是一种稀缺的互联网地址资源,具有商业标识功能,这已经成为法律界的共识。通用网址受到众多企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,也是有原因的。一方面,通用网址已经成为国家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等众多机构重点保护的互联网资产,更成为国内外企业品牌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。如水井坊、露露集团、苏宁电器等上市公司,均将通用网址列入其品牌资产列表,成为企业品牌无形资产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
网络营销专家、中国十大策划风云人物李锋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,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上,域名、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等网址资源如同网络空间的“商标”,不仅是企业不可复制的品牌资产,还潜藏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广告效应,“储备网络标识资源不仅仅是规避竞争对手恶意使用,防止潜在客户流失,而且应用得当,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还将抢占先机。”
据悉,通用网址目前在新浪专辟通用网址频道(http://k.sina.net),独立展示通用网址用户企业品牌,在火爆电子商务平台商商通(http://b2b.knet.cn)网站上建立了品牌企业展示专区,并与人民网、凤凰网等主流网站以及全国上百家区域性门户网站也展开全面合作。